吃完了泡面从寝室楼慢慢走出到雨中,撑着伞还是觉得微微冷。走过桥上的时候突然想起了一个人。
是我初中时候坐在我前面的一个男生。他的长相,他的成绩,他的家庭,他的一切一切都模糊掉了。印象最深刻的是他短短的板寸头,摸起来很滑,半软半硬,不扎手。我上课的时候偷偷摸一下,他倒也不恼,转头过来要么没表情,要么似笑非笑一下。还有的就是在当时的同龄人中很不多见的结实体格,课间每两人一组轮换值日的时候,他肌肉微微隆起的手臂能一个人提上十好几斤的水桶,沉默的走在前面,我也默默跟在他身后。
那时候的我就是现在这样一个话少又独来独往的死小孩。在中学那时的群居性小社会中,这种人大抵是会受到注目的。而我现在想起的那件事,就是在某个快要结束午休的中午,几个平常就爱捉弄他人的男生,过来我的桌前拎着我的书本,还有我趴在桌子上的头上的头发。被他们弄得烦了,我抬头刚要说什么,那个男生转头来,用很严厉的语气对这几个男生说,你们不要再捉弄他了好不好,无聊。
当然结果是那几个男生当下散开,也觉得无趣。我想说声谢谢却张不开口。他,他也是转过头去,再没有多话。
最后的最后,大家各自四散,忙自己的人生去了。
而七八年后的这个冰冷雨夜,我又想起了这个人。肯定也是唯一一次的想起,因为我连他的名字都不记得。
我们深深爱的人,和擦肩而过的人,都不过是大脑上或深或浅的沟回。偶然的生物电流擦出火花一下,会引来对某个人的五分钟的回忆,或者多多少少的眼泪几滴。
这么说,是不是太残酷了。
那不如说,到目前为止我遇到过的人,谢谢你们来过我的生命。

